关于下达农业生产救灾补贴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06)221号
遵义市、铜仁地区、毕节地区、黔东南州、黔南州、贵阳市及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局:
今年以来,我省洪涝、干旱等多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特别是6月下旬以来省中北部地区持续干旱,对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灾区农民的生产生活。为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省委、省政府决定投入一定省级财政资金,扶持受灾农户搞好秋冬种生产。现将农业生产救灾种子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06年“农业支出——自然灾害救助”预算支出科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功能分类科目“2130119灾害救助”,经济分类科目“30501不同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对灾区群众增种扩种小麦、荞子、蔬菜、油菜所需种子实行补贴。补贴标准为:小麦15元/亩,荞子10元/亩,蔬菜50元/亩,油菜5元/亩。补贴方式是:由有关县农业部门按本通知安排的补贴作物、面积和资金,组织所需种子,以户为单位,直接将种子发放到农户。补贴对象以重灾户为主。
收到本通知后,各地财政部门要立即将补贴资金转下达到有关县(市、区)。有关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与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密切配合,认真查清灾情,确定补贴对象,以户为单位登记造册;同时,按照本通知安排的补贴作物、面积和资金,确定适宜品种,迅速组织采购所需种子。补贴农户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补贴农户和补贴资金要张榜公布。补贴种子应在11月底前发放到户。种子发放清册要由农户签名,逐级汇总到县。要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做到良种良法相结合,提高灾区秋冬种生产水平,帮助受灾农户增产增收。
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及时组织补贴到户。省、地财政、农业部门将就补贴兑现情况进行督促检查。12月10日前,各县(市、区)要将补贴兑现情况(附补贴兑现汇总表)上报省财政厅(农业处)、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同时抄报所在市(州、地)财政、农业部门;2007年6月底前,要报送补贴工作专项总结(含工作开展情况、补贴兑现情况、补贴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联系电话:省财政厅 0851-6892514
省农业厅 0851-5285372
附件:1.2006年农业生产救灾种子补贴资金分配表(略)
2.2006年农业生产救灾种子补贴兑现汇总表(略)
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农业 救灾 种子 补贴 通知
发:遵义、正安、绥阳、道真、务川、桐梓、余庆、湄潭、凤冈、习水、仁怀、汇川、红花岗、赤水、沿河、德江、松桃、思南、铜仁、石阡、印江、玉屏、威宁、金沙、黔西、毕节、大方、息烽、开阳、修文、黄平、施秉、镇远、岑巩、瓮安、福泉等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