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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启用新版农业行政处罚文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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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法[2007]1

关于全面启用新版农业行政处罚文书的函

各市(州、地)农业、畜牧局(中心),贵阳市蔬菜办:

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行为,根据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部第63号令)及《贵州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的通知》(黔农发[2006]117号),省农业厅统一印制了部分农业行政处罚文书,现就启用新版农业行政处罚文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统一印制的农业行政处罚文书每个部门一套(清单详见附件),以市级农业、畜牧部门为单位到厅政策法规处购买,每套文书收取印制成本费用466.50元。

二、市级农业、畜牧部门应在2007年元月15日前将新版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分发到各县(市、区、特区)农业、畜牧局。

三、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GYQMANDlt;农业行政执法文制作规范GYQMANDgt;的通知》(农政发[2006]4)文件要求,2007年各级农业、畜牧部门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一律使用新版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原省农业厅印制的农业行政处罚文书不再使用。

四、未统一印制的农业行政处罚文书,由各执法单位按照农业部、省农业厅有关文件的要求自行制作。

附件:新版农业行政处罚文书购买清单

联系人及电话:陈蕾 0851-5285859

二○○七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农业 执法 文书 通知

抄送:省水产局 省植保站 省兽防站

贵州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 2007年1月5印发

共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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