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半年渔业工作总结的通知
黔渔函[2007]9号
关于做好上半年渔业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畜牧水产局(中心):
为及时总结上半年渔业工作情况。请各地尽快对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材料应包括目标绩效考核的内容和工作中取得的成效、采取的措施、存在问题及原因和下步工作打算。总结材料于6月10日前用电子文本报送省水产局。联系人:高敏;电子邮箱:gm1127@126.com;电话:0851-5284467;传真:0851-5284467。
贵州省水产局
二00七年六月一日
下一篇:
关于“贵州农业信息网”新版试运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