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能繁母猪补贴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黔财农〔2007〕135号
关于进行能繁母猪补贴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地)财政局、畜牧(农业)局:
今年以来,全国猪肉、生猪、仔猪价格居高不下,引起了国家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提高能繁母猪养殖者的积极性,加快母猪补栏速度,尽快保证生猪市场供应,财政部决定国家财政从2007年起实施能繁母猪补贴政策,为摸清家底,尽快将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方式落实到能繁母猪养殖户(场),现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请各地以村民组养殖农户(场)为统计单位,按附表认真填写《能繁母猪养殖户(场)直补清册》,由市(州、地)财政、畜牧(农业)局联合行文上报。
二、各地政府要认真对统计数据真实性进行核实确认(加盖政府公章)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该县中央、省级能繁母猪财政补贴资金,被取消的补贴资金由该市(州、地)和县(市、区)政府负责补贴给养殖户(场)。
三、能繁母猪存栏数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31日止。
四、能繁母猪到户(场)的补贴头数由畜牧部门提供,财政部门负责录入。
五、文件上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7日18点30分(以收到文件及统计表时间为准),同时上报纸质文件和电子报表,过时不候。
联系人:省畜牧局 谢劲松
电 话:0851-5286424 传真:0851-5288155
电子邮箱:gzxmc@sina.com
附件:能繁母猪养殖户(场)直补清册
二○○七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畜牧业 补贴 通知
抄发:省畜禽良种场
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7年8月2日印
共印5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