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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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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好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按照黔农发[2007]93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定于2007年10月25日至11月6日在全省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导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目的

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市(州、地)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进展情况,总结各地经验,发现存在问题,切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督导范围

督导组分为5个小组(详见附件)开展督导工作,在每个市(州、地)选择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选择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1 ─ 2个村。

三、督导方式

1、听取汇报。重点了解和掌握市(州、地)、县(市、区)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情况;

2、查阅文件资料。重点查阅各级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和各地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的配套文件;

3、召开座谈会。召开由基层干部和农民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和掌握当地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

4、走访农户。每个市(州、地)走访农户不少于30户,直接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反映;

5、检查国家交办重点案件的办理情况。

请各市(州、地)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联 系 人:雷睿勇 程 鹏

电 话:5280558 5280734(传真)

附件:全省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导组分组名单

贵州省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