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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7年农业结构调整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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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计〔2008〕2号

省山京畜牧场、夏云农场、清镇农牧场、省马铃薯研究所,项目实施县(市、区、特区)农业局、蔬菜办及金红托食用菌公司:

你们报送的2007年农业结构调整项目实施方案收悉。该批项目经我厅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评审,现予以批复(见附件)。据此批复,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进一步细化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技术措施和资金管理措施,并按照“建设地点和内容不调整、资金来源和用途不改变”的基本要求,组织好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方案和本批复将作为项目监督管理和检查验收的主要依据。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与管理,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已实行会计核算中心的项目县,实施单位要建立辅助帐,做到专款专用,规范资金管理。在项目实施中,各项目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项目滚动发展新模式,推动当地相关产业的持续发展。项目补助内容涉及农户的,要对补助内容、数量、方式,逐户登记造册,完善手续并公示。项目相关的档案资料,要求用原件分类保存,并做好项目实施结束后的财务审计、绩效考核和验收准备工作。项目半年小结需送厅种植业处、计财处,小结应包括实施进度与建设内容的完成情况,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没有半年小结的项目,年终将不予验收。

食用菌项目是新上项目,各项目县务必高度重视,加大管理力度,加强技术力量,确保项目的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对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建设质量和项目建成后的运行负总责。各市(州、地)农业局、贵阳市蔬菜办为辖区内项目实施的直接监管部门,务必搞好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管和督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贵阳市蔬菜办、乌当区蔬菜办对金红托食用菌公司实施的食用菌菌种生产及栽培试验示范项目要加强指导,严格管理,对其购置的设备要按照相关规定实行招投标,其他补贴资金严格实行报帐制。

附件:2007年农业结构调整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

二○○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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