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黔农产办[2008]3号
各市(州、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办公室:
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07年度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07年度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认真组织调查,摸清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现状。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实事求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二、按时上报。按照2004年《关于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04]108号)中的有关表格进行填报。各地产业办汇总后请于2008年3月2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调查表上报我办。
三、分析研究。各地要注意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务必形成数据详实、对重点问题有深入分析的专题报告。
附件:《2007年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调查表》
联系人及电话:安亚飞 0851-5280898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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