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粮食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黔农发〔2008〕93号
各市(州、地)农业局、各粮食高产创建点县农业局:
按照农业部关于《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工作方案》(农农发〔2008〕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贵州省粮
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工作方案》精神,根据农业部《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试行)》,我厅研究制定了《贵
州省粮食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根据作物生长季节,
认真组织完成粮食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点测产验收的有关工作。
联系人:农业厅种植业处 袁建琦,电话:0851-5284774,传真:0851-5285728,电子信箱:yuan_jianqi@163.com
附件:贵州省粮食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实施办法(试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