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8年农业技术推广与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黔农计[2008]371号)
有关县(市、特区)农业局、省农技总站:
为推动粮油高产创建活动的开展,推广先进的适用技术。经研究决定,现将农业部下达的农业技术推广与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转下达给你单位,专项资金用于粮油高产创建示范片生产资料及社会化技术服务补助,苗情监测和专家指导,技术培训、现场观摩、测产验收总结、宣传等支出。每个部级粮油高产创建示范县补助2万元,省农技站补助5万元。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将收款收据(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结算收据)交省农业厅计财处,以便统一办理拨款手续。
附:2008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