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验收马铃薯、蔬菜等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黔农发〔2008〕158号
各市(州、地)农业局,贵阳市蔬菜办,省农科院,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财政部《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及贵州省农业厅《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脱毒马铃薯良种扩繁、推广与高产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全面评价近两年马铃薯、蔬菜等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效果,我厅决定组织对2007年、2008年的特色农产品及食用菌(黔农计〔2007〕137号)、反季节蔬菜(黔农计〔2007〕107号、黔农计〔2008〕223号)、特色辣椒(黔农计〔2007〕106号)、蚕桑(黔农计〔2007〕105号)、农业结构调整(黔农计〔2008〕2号)、“脱毒马铃薯良种扩繁、推广与高产示范”及马铃薯专项研究(黔农发〔2006〕169号、黔农发〔2007〕150号、黔农计〔2006〕218号)和2006年、2007年的精品水果(黔财农〔2006〕149号、黔农计〔2007〕108号)等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检查项目实施的相关依据和项目总结,判断是否完成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指标。
2、管理措施到位情况。检查文件、图片等相关痕迹依据和项目总结,判断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有力。
3、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检查方案、图片、名册等相关痕迹依据和培训、试验、技术等总结材料,判断技术措施是否先进合理、是否到位、是否有创新性。
4、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检查原始凭证、账册等相关痕迹依据和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及资金审计报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必须提供项目资金审计报告]。判断资金是否到位、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管理措施是否规范有效。
5、效益情况。对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作出科学合理评价。
二、验收组织方式及时间
验收分为省级抽验和委托各市、州、地农业局及贵阳市蔬菜办验收两种方式。省级由农业厅组成6个验收组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抽验,有关市、州、地农业局、贵阳市蔬菜办派1至2人参加验收组。省级未抽验的项目,委托相关市、州、地农业局及贵阳市蔬菜办组织验收。
省农业厅分组及抽验项目:
第一组:吴承斌副厅长带队,厅计财处、种植业处、市场信息处和省果蔬站参加,验收项目点为白云区蔬菜办(07年蔬菜及食用菌)、白云区花卉办(07年花卉)、清镇市农业局蔬菜办(07年蔬菜及食用菌)、修文县农业局(07年蔬菜、08年马铃薯)、开阳县农业中心(07、08年马铃薯)、息烽县农业中心(08年马铃薯)。
第二组:张太平总农艺师带队,厅计财处、种植业处、农经处和省土肥站参加,验收项目点为毕节地区土肥站(07、08年马铃薯)、毕节地区植保站(08年马铃薯)、毕节地区种子站(08年马铃薯)、毕节地区泰丰公司(08年马铃薯)、毕节地区农科所(07年马铃薯专项研究)、毕节市农业局(08年马铃薯2个、07年蚕桑)、威宁县农业局及农科所(08年马铃薯4个、07年精品水果)、水城县农业局(07年生姜、08年马铃薯2个)、六盘水乌蒙山马铃薯发展有限公司(07、08年马铃薯4个)。
第三组:厅计财处带队,厅纪检监察室、厅种植业处、省植保植检站和省果蔬站参加,验收项目点为遵义市农推站(07、08年马铃薯)、红花岗区农水局(07年食用菌)、遵义县农业局(07年蔬菜、08年马铃薯)、遵义县辣椒办(07年辣椒)、绥阳县农业局(07年辣椒及07、08年马铃薯)、务川县农业局(07年大蒜、08年马铃薯)、正安县农业局(08年马铃薯)。
第四组:厅种植业处带队,厅计财处、科教处和省农推总站参加,验收项目点为铜仁地区农推站(07年马铃薯)、铜仁市蔬菜中心(08年蔬菜)、沿河县农业局(08年马铃薯、07年蔬菜)、思南县农业局(07年大蒜、08年马铃薯)、黔东南州农推站(07、08年马铃薯)、凯里市农业局(07年辣椒、08年马铃薯)、黄平县农业局(07、08年马铃薯、07年辣椒)、黄平县桑蚕局(07年蚕桑)、岑巩县农业局(07年文旦柚、07、08年马铃薯)。
第五组:省农技总站带队,厅计财处、种植业处、省果蔬站参加,验收项目点为黔南州农推站(07年马铃薯)、都匀市农业局(08年蔬菜及07、08年马铃薯)、罗甸县蔬菜办(07年蔬菜)、罗甸县果茶办(07年精品水果)、长顺县农业局(07年生姜、07年食用菌、06年精品水果及07、08年马铃薯)、平塘县农业局(07、08年马铃薯及07年辣椒)、荔波县农业局(08年马铃薯、07年蚕桑)。
第六组:省果蔬站带队,厅计财处、种植业处、省种子总站参加,验收项目点为安顺市农科所(07、08年马铃薯及专项研究)、安顺市农推站(07、08年马铃薯)、西秀区农业局(07、08年马铃薯)、关岭县农业局(07年精品水果、07年蔬菜及07、08年马铃薯)、兴义市(08年马铃薯2个、07年辣椒)、册亨县农业局(08年蔬菜及07、08年马铃薯)。
验收时间为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具体时间由各验收组和各市、州、地农业局及贵阳市蔬菜办在以上时间段自行确定。
三、材料要求
1、验收表和验收报告。由验收组按照本通知验收内容进行全面阐述,提出验收意见,填写验收表和验收报告(样式见附件1、2)。
2、各项目承担单位将实施方案批复、项目总结报告和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及项目资金审计报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提供)装订成册,按一式8份准备。
3、相关附件材料,包括财务原始凭证、账册、文件、证书、证明、评价报告、中期小结、相关试验总结报告、图片等各准备1份备查。
验收结束后,各项目承担单位将材料1(原件)、材料2各1份分别报送我厅种植业管理处(特色农产品、马铃薯、食用菌)、省果蔬站(反季节蔬菜、精品水果、特色辣椒)、省农推总站(蚕桑)。同时,将材料1(复印件)、材料2各1份报送我厅计财处(特色农产品、马铃薯、食用菌、反季节蔬菜、精品水果、特色辣椒、蚕桑)。时间为2009年1月15日以前。
此次验收成果将作为我厅评价各项目实施效果及今后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请厅各验收小组和各市、州、地农业局及贵阳市蔬菜办严把验收质量关,按时完成验收任务。要求厅各验收小组和各市、州、地农业局及贵阳市蔬菜于2009年1月15日以前分别提交验收情况报告一式5份报送到我厅计财处。验收情况报告主要反应验收的基本情况、验收结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有关建议。
各项目承担单位接本通知后,要认真作好验收准备,积极配合搞好项目验收工作。特别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联系好会计核算中心的财务人员持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相关资料参加验收会,或将原始凭证、账册等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相关痕迹资料复印待查。若无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相关痕迹资料,则该项目将不予验收。
另外,省种子管理站、省农推总站、省植保植检站、省土肥站、省技术创新联合会实施的2007、2008年马铃薯及专项研究项目,省马铃薯研究所实施的2007、2008年马铃薯及专项研究和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省山京畜牧场、清镇农牧场、夏云农场实施的2007年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省农业厅将由部分厅领导和省农科院及厅纪检监察室、计财处、种植业处、科教处、农经处、市场信息处、农垦局、果蔬站的部分领导、专家组成验收组,于2009年2月中下旬在贵阳召开项目验收会议进行项目验收,请上述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作好验收准备。
附件:1、项目验收表(式样)
2、项目验收报告(式样)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抄发:省农推总站,省种子管理站,省土肥站,省植保植检站,省山京畜牧场、省清镇农牧场、省夏云农场,省马铃薯研究所,遵义市、安顺市、黔南州、黔东南州、铜仁地区农推站,毕节地区种子站,毕节地区植保站,毕节地区土肥站,毕节地区农科所,安顺市农科所,花溪、修文、息烽、开阳、乌当、汇川、遵义、绥阳、凤冈、习水、道真、正安、桐梓、余庆、湄潭、仁怀、务川、赤水、西秀、平坝、紫云、普定、镇宁、关岭、铜仁、万山、思南、玉屏、江口、沿河、德江、印江、石阡、松桃、凯里、岑巩、麻江、丹寨、三穗、雷山、黄平、黎平、施秉、榕江、从江、锦屏、剑河、台江、都匀、瓮安、平塘、福泉、贵定、龙里、长顺、独山、荔波、惠水、三都、毕节、黔西、纳雍、威宁、赫章、大方、织金、金沙、钟山、水城、盘县、六枝、兴义、兴仁、普安、晴隆、册亨、安龙、望谟、贞丰等县(市、区、特区)农业局,红花岗区农水局、黄平县桑蚕局、乌当区蔬菜办、白云区蔬菜办、白云区花卉办、遵义县辣椒办、罗甸县蔬菜办、罗甸县果茶办、清镇市农业局蔬菜办、乌当区农技中心、铜仁市农业资源区划研究中心、百里杜鹃管理区经济发展局、黄管委农牧水局、顶效开发区经发局,毕节地区泰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六盘水乌蒙山马铃薯发展有限公司,大方县关水井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盘县四格乡坡上马铃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