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农发[2009]12号
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局,贵阳市蔬菜办,有关县(市、区)农业局、畜牧局,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国家质监总局《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12号部长令)和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审,认定159个已到期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通过产地复查换证,从本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复查换证开始,证书启用新编号,原编号作废。本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有效期从2009年2月起至2012年2月止,现予公布。
附件:贵州省第三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复查换证通过名单
二○○九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