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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厅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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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厅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提高事业单位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经贵州省农业厅党组研究决定,报省人事厅同意,2009年厅属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骋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骋人数及职位

招聘人数18名,招聘职位及相关情况详见《贵州省农业厅2009年公开招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附表1)。

二、招骋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骋对象

本省生源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定向到具体单位的毕业生)。报考职位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的生源不限。

(二)报名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11日至199111日之间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有关要求(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 其他报名条件见《贵州省农业厅2009年公开招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地点

2009514-15日,上午八点半至十一点半、下午两点半至五点半在省人才市场报名,516日在省农业厅(贵阳市延安中路62号)办公楼6楼省农业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615室)报名。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报名资料;

2)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

现场报名时考生须如实填写《贵州省农业厅2009年公开招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附表2)和《贵州省农业厅2009年公开招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表3),个人信息填写不实的后果自负。厅招考工作组审核有关证件原件,收取考生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每名考生只能报一个职位,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省人事厅同意后对该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结束后,厅招考工作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

考生于2009521日至22日,在农业厅人事处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并领取准考证,同时交纳考务费用90元;审查不合格者退回报名材料。准考证须妥善保管,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调研和体检。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报考省畜牧兽医学校教师岗位考生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笔试成绩为100分;其他职位考生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面试

笔试结束后,厅招考工作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B类职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七、调研

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后,还要进行调研环节考查,考生根据提供的基本素材,在规定的时间内撰写一篇与素材内容相关的调研报告,交厅招考工作组统一组织评卷,调研成绩100分。

报考A类职位考生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调研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相加组成,笔试成绩和调研成绩各占3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调研成绩及考生总成绩将在贵州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农业厅公示栏和贵州农业信息网(www.Qagri.gov.cn)上公示。

招考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取第一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厅招考工作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查

(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查对象。由厅招考工作组和用人单位组织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查。在考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厅招考工作组审查,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组织纪律涣散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考查不合格,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列入考查对象。

十、聘用

经笔试、面试、调研、体检、考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厅公示栏和贵州农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天,进入公示环节,不再开展递补工作。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事厅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截止20091031日未能提供报考职位所需条件的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增人计划卡有效期内未能提供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纪律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对违反规定和有关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取消参加招考工作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851-5285579(农业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1-5289342(农业厅监察室)

十二、未定事宜,由省农业厅招考工作组商省人事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