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乡镇农牧技术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黔农计[2009]90号
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局:
为加快乡镇农牧技术推广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又好又快的开展,我厅于2007年和2008年分别下达了乡镇农牧技术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黔财农[2007] 282号、黔财农[2008] 326号),并对建设试点方案进行了批复。为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好今年的项目安排,请各市(州、地)项目牵头单位将本地区2007年的项目完成情况和2008年的项目执行情况,于
1、各牵头单位对照项目试点方案批复的内容报送2007年项目的完成情况,具体说明项目完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并对因故不能完工的应说明原因。
2、各牵头单位对照项目试点方案批复的内容报送2008年项目的执行情况,具体说明项目开工、完工情况,计划完成的时间,并对因故不能开工的说明原因。
3、对项目执行过程中,未按批复内容开展建设的,说明原因,并将变更方案上报省农业厅审批。
4、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联系人:农业厅计财处 罗嵩
电话: 0851-5280024 邮箱:gzsnytjc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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