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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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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畜牧兽医(农业)局:

为依法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GYQMANDlt;2009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GYQMANDgt;》(黔农发[2009]31号)文件要求,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现将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我局负责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各市(州、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抽检工作,省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负责样品检验、质量分析和结果汇总上报工作。

二、抽检数量及送样时间

全省计划抽检生鲜乳300批,分三次完成。(具体抽样数量和时间见附表)

三、监测对象和要求

(一)生鲜乳收购环节

以乳品企业自建、奶牛场自建、奶农合作组织建设三类收购站为主,同时兼顾个体私营收购站、流动收奶点等其他类型。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各类生鲜乳收购站的抽样比例。全年共开展3次监测,每次完成全年总任务的1/3。

(二)生鲜乳运输环节

从乳品加工厂交奶现场随机抽取生鲜乳运输车进行监测。全年共开展3次监测,每次完成全年总任务的1/3。

四、抽样和检测

(一)抽样要求

从各生鲜乳收购站储奶罐、各农户的奶桶中和运输车辆的储奶罐中随机抽取。每个样品抽取2份,每份200ml以上,全部送省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样品应低温冷藏并及时送样。

(二)检测项目

三聚氰胺

(三)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检测工作由省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承担,检测方法采用酶联免疫法。对阳性样品的检测和判定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2009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09]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五、时间安排

省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分别于2009年6月30、7月31日和11月20日前将监测结果上报我局。

六、密切协作,强化执法监管

各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对生鲜乳中使用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对违禁添加物追根溯源,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附表:2009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监测计划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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