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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9年蔬菜重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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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厅文件

黔农发[2009]73

关于报送2009年蔬菜重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局、贵阳市蔬菜办,省辣椒所、省园艺所,有关县(市、区)农业局、蔬菜办(局、中心)

为了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我省蔬菜产业建设速度,不断提高蔬菜产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我厅决定继续实施蔬菜重点示范项目,推进全省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此,特将2009年蔬菜重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方案编制内容

(一)项目背景

包括全县农业和蔬菜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项目区区位、气候、耕地、环境、农民人均收入等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蔬菜产销现状,实施本项目的思路及本项目的实施对全县农业结构调整及农民增收的作用等。

(二)目标市场和产销衔接

项目以珠三角、港澳台、东南亚和川渝及长江中下游地区为主要目标市场,兼顾特殊区域的淡季平衡。项目通过基地+集散地+市场、基地+合作社(协会)+市场、基地+企业+市场、基地+大户(经纪人、科技人员)+市场等模式有效衔接产销。要求各项目区具体说明。

(三)实施内容和省级资金支持环节

1、项目产品及规模:全省开展100万亩蔬菜示范,其中,辣椒30万亩、大白菜20万亩、番茄10万亩、结球甘蓝10万亩、萝卜10万亩、豆类蔬菜10万亩、葱蒜类蔬菜10万亩。各地要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计建设内容。

2、省级资金支持内容:每个县申报示范面积1-5万亩以上,亩产值比前三年平均值增加10%以上。示范区抓好周年种植模式,开展生态、安全型优质、高产、高效先进适用生产和采后处理技术集成示范,推行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配套集约化育苗、防病杀虫、节水灌溉、干制、采后商品化处理等示范基地生产设施

示范推广经费可采用贷款贴息的方式对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中的公司进行补助,也可用于专业合作社(大户、经纪人、技术人员)+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中对专业合作社、大户、经纪人、技术人员进行补贴。

申报单位见表一。

(四)实施进度

要求详细列出各主要环节和工作的安排时段。

(五)资金筹措和省级资金使用安排

须详细说明项目各项建设内容所需资金及筹措方案。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及使用比例为:

1示范推广和配套建设补助:用于示范样板建设、物化技术补助和配套建设补助等。该项补助占省级财政资金的比例不低于70%

2、培训和技术服务补助:用于对农民的技术培训、编印培训资料和蹲点补助等,该项补助占省级财政资金的比例不高于15%

3、项目监管补助:用于项目实施工作中的监管、检查、调研、营销宣传、效益评价、测产验收和总结等,该项补助占省级财政资金的比例不高于15%

二、项目实施方案报送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为各县(市、区)农业局、蔬菜局(办、中心)和省园艺所、省辣椒所。各承担单位在编制好项目实施方案后需填写项目资金经济分类预算表。各县(市、区)项目实施方案纸质文本和项目资金经济分类预算表须盖申报单位和市(州、地)主管部门公章。省园艺所和省辣椒所可直接向省农业厅分别申报种质资源库和新品种引进试验与展示项目。请各承担单位6月8日项目实施方案(附项目资金经济分类预算表)纸质文本分别报送省农业厅计划财务处1份和省果树蔬菜工作站2份。联系电话:省果蔬站0851-5282260。

表一:项目承担单位名单

市州地

项目区

市州地

项目区

贵阳市

白云、清镇、修文、花溪

安顺市

西秀、关岭、镇宁

遵义市

遵义、桐梓、湄潭、绥阳、余庆、务川、道真

铜仁地区

铜仁、石阡、思南、玉屏、万山、沿河、松桃

黔南州

独山、罗甸、龙里、瓮安、都匀、贵定

黔东南州

凯里、黄平、三穗、黎平、从江、雷山

黔西南州

册亨

六盘水市

六枝

毕节地区

威宁、黔西

省属单位

省果蔬站、园艺所、辣椒所

: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有关科目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差旅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

材料

其他商

品和服

务支出

专用

设备

购置

基础

设施

建设

内容1

内容2

内容3

报:厅领导

送:省财政厅农财处

发:厅办公室、厅计财处、厅种植业处、省果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