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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9年度全省重点农技推广项目计划及补助经费的通知(黔财农〔2009〕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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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财政局、农业局:

经研究决定,将超级稻、水稻抛秧、优质专用玉米及高产栽培技术等6项农业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列为2009年全省重点农业技术推广技术。现将项目计划及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技术推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农技推广部门精心实施安排下达的重点农技推广项目。各承担单位,要根据省农技总站制定的技术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实行专人负责,强化措施,组织技术培训,办好示范样板,严格技术规范,着力提高技术到位率,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局要将补助经费及时足额拨付给直接承担实施任务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农技站(经作站、蚕桑局或站),补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所需良种、农膜、化肥、农药、简易仪器设备购置、编印技术资料、开展技术培训、室内考种、化验分析、资料整理、验收总结等补助。同时,项目的示范推广与计划生育三结合相结合,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三、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完成项目总结。各承担单位必须写出项目总结和填写有关统计表格,于2009年11月30日前送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和省农委计财处。

附件: 2009年贵州省重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计划及补助经费安排表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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