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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9年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黔财农〔2009〕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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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财政局、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大农业适用技术推广,促进我省农业生产的科学技术进步。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超级稻、玉米新品种高产栽培技术、脱毒马铃薯新品种比较与展示,玉米、小麦免耕栽培技术,水稻、玉米、油菜直播技术研究等八项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现将试验示范项目补助经费(见附表)一次性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技术推广”预算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由有关县(市、区、特区)农业局农技站直接承担和实施,各市(州、地)农技站负责对本辖区内各县(市、区、特区)农技站承担的试验示范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并将试验示范进展、结果汇总和反馈。

二、本次下达的试验示范项目补助经费为一次性补助,由直接承担试验示范任务和项目管理的有关农技站掌握使用。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试验示范所需种子、地膜、肥料、简易仪器购置等物资补贴,进行观察记载、室内考种、资料整理、验收总结等开支的补助以及租地所需补助。各市(州、地)有关县(市、区、特区)农业局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试验项目顺利完成。

三、各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农技总站下达的试验示范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实施,不得随意减少实施内容。项目实施结束后,各承担单位要及时写出总结报送省农技总站,并附原始观察记载表。

附件:贵州省2009年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项目补助经费安排表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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