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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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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州 省 农 业 委 员 会

黔农发〔2009〕46号

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

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水产局,贵阳市蔬菜办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09]16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定于近期在全省开展“三品”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三品”专项整治推进情况。重点检查各地“三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自查自纠阶段发现问题整改、“三品”监管薄弱环节查找和“三品”监管制度完善情况。

(二)获证产品标准化生产情况。重点检查获证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规程制定和实施、生产记录执行和管理、内检员职责落实、投入品使用管理和包装标识等情况。

(三)“三品”标志使用监管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对市场上使用“三品”名称和标志的监管情况、对冒用标志行为的查处和对标志使用不规范单位的检查整改情况。

二、督查方式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三品”专项整治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包括:“三品”专项整治总体部署安排,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及成效,主要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推进措施等,填写《“三品”专项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附件1)。

(二)实地检查。选择有代表性的“三品”获证单位、生产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或超市)进行实地查看,填写《“三品”专项整治获证单位及市场督查要点表》(附件2)。省督查组对督察的市(州、地)重点选择4-6家获证单位和2-3家农产品批发市场(或超市)进行实地检查,其中,获证单位包括2-3家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1-2家绿色食品获证单位和1家有机农产品获证单位。实地检查包括种植、畜禽和水产生产基地。

(三)查阅文档。查阅 “三品”工作机构监管制度、年检资料、申报材料等文件档案,查阅获证单位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记录等。

(四)意见反馈。对督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存在问题和隐患及改进意见建议向当地农业部门反馈。

三、时间安排

请各地级农业部门2009年9月5日前完成本地区、本行业“三品”工作的督查。9月5日-9月15日,省农委将选择1-2个地区进行重点督查,重点督查地区及具体督查组人员名单另外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各地要将此次督查作为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范“三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农业部门要周密部署,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一线开展本地区、本行业的督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实际情况,突出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市场的督查,狠抓薄弱环节,彻查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实施跟踪调查和后续处理,确保督导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巩固成果

各地要系统梳理督查过程中暴露的问题,研究提出科学对策;要注意发现好经验,积极总结推广。各地要结合 “三品”督查活动的开展,立足“三品”长远发展,积极探索“三品”监管长效机制。

五、其他事项

请各市(州、地)农业局将督察工作情况以及填报的《“三品”专项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三品”专项整治获证单位及市场督查要点表》(附件2),于2009年9月6日前上报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联系人:周琦;联系电话:0851-5280442;

传真:0851-5289380;电子邮箱gznyt@163.com

附件:1、“三品”专项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

2、“三品”专项整治获证单位及市场督查要点表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农产品 整治 通知

抄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食安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8月31日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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