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9年度省级茶产业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09年度省级茶产业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
黔财农[2009]284号
各市州地财政局、农业局,各项目县财政局、农业局:
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09]9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08年省本级超收收入及预备费安排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预[2009]31号)精神,经研究,一次性下达2009年省级茶产业专项资金2830万元(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统一在省级列支,不列入各地预算指标,资金由省财政厅按资金使用计划拨到省农业委员会,省农业委员会根据项目计划安排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地、县农业局。所有项目资金经地、县农业局会财政局审核后进行报账,并实行专帐核算。省直单位项目资金经省农委审核后报帐。报帐资金的拨付实行转帐结算,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严禁白条入帐。该项专款年终决算时单独报省农业委员会,省农业委员会汇总后报财政厅。
二、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建高标准无性系茶园、新建茶树良种母本园并同步配置品比园、投产茶园无害化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古茶树保护与利用、茶叶企业新设备新技术引进与新产品开发、茶叶企业宣传推介与市场开拓、茶产业广告宣传七个类别的补助。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省农委对实施方案的批复意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建立健全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三、项目完成后,省农委将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项目单位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资金决算报省农委。
四、各市(州、地)农业局为辖区内项目建设的直接监管部门,请务必搞好项目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管和督查,保证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注:各项目单位接到通知后,开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结算票据到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理拨款手续。
联系人:原省农业厅计财处 罗嵩 电话:0851-5280024
原省农业厅农经处 雷睿勇 电话:0851-5280558
附件:2009年省级茶产业项目及资金安排计划表
二00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