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贵州省第二十五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通知
黔农发【2009】102号
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局,有关县(市、区)农业局、畜牧局,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国家质监总局《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12号部长令)和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的有关规定,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现场抽查、评审,研究认定镇宁自治县司丁种养殖农民合作社等135家单位申报的产地为贵州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其中,种植业产地41个,产地规模16300公顷;畜牧业产地90个,产地规模1176.02万头(万只、万羽);渔业产地4个,产地规模748.6公顷。证书有效期从2009年12月起至2012年12月止,现予公布。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贵州优势农产品竞争力的生命线。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组织生产, 认真落实各项质量控制措施,加大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控制,健全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和管理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农业部门要务必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组织有关部门每年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进行4次以上监督检查和抽检,对不符合产地环境要求、不按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的,要及时上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坚决撤消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资格。同时,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报条件和要求,围绕省确定的优势产业、优势产品集中开展本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的组织申报工作,力争经过几年努力将贵州优势产业、产品集中打造成名副其实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贵州省第二十五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