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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南合作”项目人才储备库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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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南合作”项目人才储备库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州)农委: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商务部、外交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联合国框架下农业领域“南南合作”工作的函》的精神,加快培养我省具有国际视野和对外交往经验的外向型农业技术人员,提高外派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农业部2010年3月下旬召开“南南合作”工作会议要求,掌握我省符合外派的农业专家、技术员情况,充实和优化“南南合作”外派人才储备,推动我省“南南合作”项目的发展,做好今后外派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储备工作。经研究,省农委将建立贵州省“南南合作”项目人才储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南合作”项目人才条件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掌握英语基础知识,本科以上学历,年龄50岁以下, 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农业专家和技术员人员。

二、上报要求

1、各市(地、州)农委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专家和技术员人员填写《贵州省“南南合作”项目人才储备库申请表》

(表格可从“贵州农业信息网”下载,网址为http://www.qagri.gov.cn)。

2、报送及时间要求:各市(州、地)农委将《贵州省“南南合作”项目人才储备库申请表》以书面(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形式于2010年6月30日之前报送省农委外经处。

符合条件的农业专家和技术员将选入《贵州省“南南合作”项目人才储备库》。省农委对储备库人才适时进行外语培训。

联系人: 淮 伟 电话:0851—5283929

吴志军 电话:0851—5289284

E-mail:huaiwei7@yahoo.com.cn

wfpifado@public.gz.cn

附 件:贵州省“南南合作“项目人才储备库申请表

二○一○年五月七日

4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