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鱼类产地检疫规程》等3个检疫规程意见的函
各市(州、地)畜牧兽医(农业、渔业)局:
为规范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渔业局组织起草了《鱼类产地检疫规程》等3个检疫规程(请从中国渔业政务网www.cnfm.gov.cn下载附件电子版)。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
联系人:温燕玲 电话:0851-5280253、5284467(传真)
电子邮箱:gzsczh@126.com
附件: 1. 《鱼类产地检疫规程》(征求意见稿)
2. 《甲壳类产地检疫规程》(征求意见稿)
3.《贝类产地检疫规程》(征求意见稿)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