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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粮食增产工程和粮油高产创建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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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州)农委:

为落实国家和省发展粮油生产的政策措施,调动农民种植粮油的积极性,促进我省粮油生产的发展,省农委决定2011年继续组织实施粮食增产工程和粮油高产创建项目。现将有关项目要求和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粮食增产工程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粮食增产工程以示范推广杂交良种和主体技术为核心,配套推广综合增产技术,不断优化水稻和玉米品种结构,提高单产水平,增强综合生产能力。水稻增产工程以推广杂交水稻良种和水稻旱育稀植栽培技术为核心,配套应用规范化栽插技术、测土配方或平衡施肥技术、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玉米增产工程以推广杂交玉米良种和玉米育苗移栽技术为核心,配套宽窄行单株定向栽培、测土配方或平衡施肥技术、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

(二)项目实施范围与面积

粮食增产工程重点安排在中低产和边远落后地区实施,实现平衡增产。全省粮食增产工程共计划实施1000万亩,水稻和玉米各500万亩。各市(州、地)农委根据本地区各县(市、区、特区)申报情况和2010年各县(市、区、特区)项目完成情况确定县(市、区、特区)的申报计划任务。

(三)项目主要考核目标

项目平均单产比项目区实施前三年增产10%以上。项目区两杂良种普及率达100%;水稻旱育稀植和玉米育苗移栽两项主体技术普及率达100%以上;测土配方或平衡施肥、病虫综合防治等配套技术覆盖率达80%以上;旱育保姆、生态旱育秧、玉米种子包衣覆盖率比2010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实施县(市、区、特区)均需兴办县级示范样板点1个、面积100亩以上,涉及乡镇兴办乡级示范样板点2个、面积50亩以上,并在面上培育200户以上科技示范户。县级示范样板水稻平均亩产670公斤以上,玉米平均亩产600公斤以上(毕节地区、遵义市为亩产650公斤)。乡镇示范样板点水稻平均亩产620公斤以上,玉米平均亩产550公斤以上(毕节地区、遵义市为亩产580公斤)。科技示范户亩增产15%以上。

(四)项目补助标准与用途

粮食增产工程每亩补助经费5元,全省共计5000万元,市(州、地)农委自留工作监管经费不得高于补助经费的3%。经费主要用于:一是办示范样板示范条件的建设补助和采用新品种、新技术过程中物化技术的补助;二是用于基层技术员和示范样板的科技培训、编印培训资料,技术员开展技术服务的有关费用;三是用于项目实施必需的管理费用。其中用于物化的补贴的比例不低于80%

各市(州、地)农委根据本地区2010年各县(市、区、特区)项目完成情况进一步明确到县(市、区、特区)的计划任务。

(五)项目实施单位

各市(州、地)农委、有关县(市、区、特区)农业(农牧、农村)局。

二、高产创建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通过示范推广优良品种、集成推广高产技术、开展病虫害综合防控、实施专业化服务、开展专家技术指导,全面提升项目区粮油生产科技水平,实现高产地区再高产。

(二)项目实施范围与面积

高产创建重点在全省条件较好地区实施,每个示范片连片示范1万亩,并选择40个左右乡镇实行整乡推进。

(三)项目主要目标

在全省选择粮油生产大县建设200个粮油高产创建示范片(小季作物为2011-2012年度),其中:粮食170片,油菜30片,万亩示范片单产水平比上年提高5%以上,示范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各作物实施目标与考核指标

水稻:共65个示范片,每县1个万亩集中连片示范,选择15个县实行整乡推进。亩产目标:万亩集中连片水稻亩产600公斤以上,示范片较上年增产5%以上,辐射带动示范县均衡增产。

玉米:共60个示范片,每县1个万亩集中连片示范,选择10个县实行整乡推进。亩产目标:万亩集中连片玉米亩产600公斤以上,示范片较上年增产5%以上,辐射带动示范县均衡增产。

小麦:共10个示范片,每县1个万亩集中连片示范。亩产目标:万亩集中连片小麦亩产500公斤以上,示范片较上年增产5%以上,辐射带动示范县均衡增产。

马铃薯:共30个示范片,每县1个万亩集中连片示范,选择8个县实行整乡推进。亩产目标:万亩集中连片马铃薯亩产2000公斤以上,示范片较上年增产10%以上,辐射带动示范县均衡增产。

油菜:共30个示范片,每县1个万亩集中连片示范,选择10个县实行整乡推进。亩产目标:万亩集中连片油菜亩产200公斤以上,示范片较上年增产5%以上,辐射带动示范县均衡增产。

大豆:共5个示范片,每县1个万亩集中连片。亩产目标:万亩集中连片大豆亩产200公斤以上,示范片较上年增产5%以上,辐射带动示范县均衡增产。

(四)项目补助标准与用途

各作物示范片的资金补助标准初步为:每个示范片水稻60万元、小麦20万元、玉米50万元、马铃薯60万元、油菜20万元、大豆20万元。各市(州、地)、示范县也要层层配套资金集成实施。

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四个方面:一是技术推广,用于对项目区开展多种层次的技术培训,编制集成技术体系及技术实施方案,编印技术培训及宣传资料,对项目区基层农技人员工作补助;二是专业化服务,用于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一耕种收、统一病虫草害防治等专业化服务;三是物化补贴,用于示范户选用优良品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等关键环节的物化产品补贴;四是信息服务和项目考核,用于为项目区提供品种、技术、产销等各项信息服务,用于测产验收、资料归档、工作考评等。

(五)项目实施单位

有关县(市、区、特区)农业(农牧、农村)局和市(州、地)农技站。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项目申报

粮食增产工程项目由各市(州、地)农委组织申报。高产创建项目由具有工作积极性、技术力量强、条件较好的县(市、区、特区)农业(农牧、农村)局先向各市(州、地)农委申报,各市(州、地)农委初审后统一报省农委。

各申报单位要按照附件要求认真编写项目申报书,于2011215日前按一式10份报送省农委(省农技推广总站),同时报送项目申报书的word文档软盘。

(二)项目审批

由省农委组织评审,经批复后实施。

附件:1、粮食增产工程项目申报书

2、粮油高产创建项目申报书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7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