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2011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黔农草发[2011]5号
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2011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地)草原监理站各有关部门:
根据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农草(办)发[2011]6号文件精神,2011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将于4月1日-4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进一步宣传普及草原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现将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关于开展2011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转发予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活动,并注意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城乡结合,充分利用媒体宣传,积极组织送法下乡和开展执法巡查活动,认真总结,连同活动照片一起于4月30日前报送我站。
联系电话:0851-5286490
电子邮箱:gzcdz0850@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11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农草(办)发[2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