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批农业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和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于开展第二批农业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和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2010-2015年)》(农科教发[2010]4号)和工作进度安排,农业部科教司在完成第一批11个“学科群”建设的基础上,今年启动了第二批19个“学科群”的建设工作。目前,19个“学科群”的综合性实验室经申报、评审和公示,已经产生了建设依托单位,并启动了第二批19个“学科群”内农业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和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农业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和农业部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申报单位原则上从各级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高等院校中择优产生,具备条件的涉农企业也可申报。各申报单位应根据《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2010-2015年)》和《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农科教发[2010]5号)的要求,综合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独立申报。

  2.申报单位必须经由依托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农业部推荐;教育部所属农业大学可以直接报送。原则上每个省(市、区)在一个“学科群”中只能择优申报不超过1个区域性重点实验室;一个法人单位在一个“学科群”中只能申报1个重点实验室或1个科学观测实验站。请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全面衡量,严格把关,按照布局原则的数量要求申报。

  二、申报方式

  1.各申报单位填报《农业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或《农业部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申报书》(见附件2、附件3),统一用A4纸打印,经主管部门(单位)盖章后,报农业部科技教育司11份,抄报对应的“学科群”综合性实验室依托单位(见附件115份,同时,分别报送电子版。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430日(以收到纸质材料时间为准)。

  2、申报单位可登录中国农业信息网(http://www.moa.gov.cn)或农业科教信息网(http://www.stee.agri.gov.cn)或贵州省农业信息网(http://www.qagri.gov.cn行政通知栏)下载上述有关文件和申报表格。

  联系人:陈涛  邹学毅

  联系电话:0851-52825350851-5285654

  Emailchentao5282535@163.com;zxy123ab@sina.com

  附件:1、第二批农业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和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申报指南

2、农业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3、农业部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申报书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科技教育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1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