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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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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办发2011242

关于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相关项目县农牧(农业、农林、农村)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1]84号)精神,我委定于9—10月组织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力量对全省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开展检查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项目检查分为县级自查、省级检查和部级抽查三个阶段。9-1010日前,各项目县开展自查工作;10111125,省农委检查各项目县(单位)测土配方施肥工作落实情况;11-12月农业部组织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项目县(单位)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情况,包括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细化情况、职责分工落实情况、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整建制推进情况、农民认知情况、配方施肥到田情况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详见项目自查打分表)。

三、检查范围

对所有项目县(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除2007年承担测土配方施肥的项目县)。农业部将根据我委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按照项目县数量、抽查比例、工作开展情况和信息宣传情况,确定抽查项目县。

四、检查方式

检查组由项目管理人员、教学科研单位人员、推广单位专业人员、财会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直接访问、听取汇报、座谈讨论、查验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分项计分,综合评价,定性与定量结合,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进行评定。我委将汇总形成全省自查报告,并附上各项目县得分评价表上报农业部。

五、其他事宜

各项目县要结合项目检查以及秋收、秋冬种工作,加强对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信息宣传,重点宣传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情况及对粮食生产的贡献情况,做到对上有信息,对下有指导,对外有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农业部将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抽查的情况列入了省级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绩效考核范畴。抽查结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省土肥工作的形象以及其它项目的申报立项,各市(州、地)及项目县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的自查工作,认真组织本辖区项目县自查和信息宣传工作,搞好本辖区项目县自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同时,积极配合我委做好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活动由省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各项目县项目自查工作中有何情况,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省土肥总站 韩峰、陈海燕

电话:0851-5282539(传真)

电子邮箱:gztf@vip.163.com

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2、项目县名单

3、项目自查打分表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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