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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地县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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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办发[2011]240号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畜牧局):

为进一步加强兽医实验室管理,提高全省兽医实验室检测诊断能力和水平,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1]16号)文件要求,我委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地、县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对范围

9个市(州、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32个县(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比对内容

市(州、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和县(市、区)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比对内容均为3个,分别为布鲁氏菌病抗体检测、禽流感抗体检测和口蹄疫非结构蛋白抗体检测。

三、组织方式

2011年全省地、县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由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比对时间

全省地、县级兽医实验室比对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是全省一次大规模兽医实验室能力评价,是创新兽医实验室管理的重要方式。各地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具体责任,切实做好比对工作。

(二) 认真开展比对。各实验室要按照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比对实施方案要求,独立完成各项实验,严禁拼凑实验数据,确保比对工作收到实效,不走过场。要认真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学习动物疫病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切实提高检测诊断能力和水平。要以此次实验室能力比对为契机,完善兽医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兽医实验室管理,健全实验室能力建设长效机制。

(三) 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要切实加强比对工作实施过程的生物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好实验材料运输、使用环节的生物安全工作。

(四) 加强情况报送。请参加比对工作的各市(州、地)、县(市、区)兽医实验室按照比对实施方案要求按时将检测数据报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0月10日前将比对工作总结上报省农业委员会。

六、结果通报

10月下旬,省农业委员会向各地、县级兽医主管部门通报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结果;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比对样品的参考值下发至各兽医实验室。

联系单位: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851-4822241

联 系 人:李涛

E - mail: sfz4843947@163.com

附 件:2011年全省地县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单位名单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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