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
为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依据《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编制印发了《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现转发你们,请各地兽医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及时宣传贯彻,并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协调发改、财政、卫生、林业、公安、商务等部门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辖区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报当地政府批准实施。
附件: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