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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2014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黔农发〔201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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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2014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的通知》(黔农办发〔2014〕318号)要求,省农委于2014年12月22日-2015年1月4日对各市(州)农业部门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经公示无异,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4年,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各项措施,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坚持“四个最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基本完成年初签订责任书的各项目标任务。2014年,省部级抽检蔬菜、茶叶、畜产品、水产品分别为2640、219、883、270个,合格率分别为98.8%、100%、98.0%、94.4%,蔬菜同比增长1.1个百分点,茶叶同比持平,畜产品、水产品同比降低1.7、0.9个百分点。立案查处了三穗县、织金县、兴义市氯霉素禽肉案,息烽县、习水县孔雀石绿水产品案,凯里市黄曲霉毒素生鲜乳案,德江县、西秀区、余庆县等地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案,震慑作用明显。

二、遵义市、贵阳市、遵义县、印江县等地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力度普遍加大,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人财物投入保障有力,积极探索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抽查、检打联动、投入品与生产环节监管、完善生产记录、农产品产地准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办法,取得明显成效。

三、毕节、铜仁、黔南、黔西南等地部分县农产品检测工作开展不力,未开展畜产品定量检测工作。毕节、安顺、黔南、黔西南、黔东南等地部分县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进展缓慢,检测机构未通过计量认证和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运转不良。部分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不力,宣传、培训不到位,查处案件失之以软。农产品生产中仍存在使用禁用兽药、超范围用药,农业投入品经营中销售过期农药和假劣兽药,蔬菜基地农产品农残超标,养殖场畜产品、水产品检出禁用药物等问题。

根据考核结果综合评定,2014年度各市(州)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排序依次为:遵义市农委、黔西南州畜牧水产局、贵阳市农委、安顺市畜牧兽医局、黔南州农委、毕节市畜牧水产局、安顺市农委、铜仁市农委、黔西南州农委、毕节市农委、六盘水市农委、黔东南州农委。(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农牧局不参加排序)。

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更加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能力建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全程控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步伐,突出质量安全和品牌建设,打造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平台。强化畜禽屠宰管理,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认真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好做法、好经验,坚持源头治理、检打联动,以检测查处治标为主,为推进规范化生产提高质量安全治本赢得时间,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附件:2014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及综合评定情况表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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