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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上报贵州省2015年兽药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15〕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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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

为保证2015年兽药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顺利实施,请各地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见附件1、2),组织示范县编报实施方案。各县实施方案以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正式呈报文件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送省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

联 系 人:黄 艳

电 话:0851—85284268(传真)

电子邮箱:1220975639@qq.com

附件:1、贵州省2015年兽药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

2、××县2015年兽药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资金使用计划表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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