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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美丽乡村“百村大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领办【20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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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美丽乡村“百村大战”

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2015年美丽乡村“百村大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5月28日

贵州省2015年美丽乡村“百村大战”实施方案

根据《2015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六项行动计划工作要点》要求,为做好美丽乡村“百村大战”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六项行动计划,紧紧围绕重点打造、连片推进、争创品牌,加快建设设施完善、产业发展、生态良好、环境优美、魅力独特的宜居宜业宜游魅力乡村。结合一个小城镇带动多个美丽乡村的镇村联动示范点和中央计划下达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点,在全省重点打造100个六项行动计划省级综合示范村(以下简称美丽乡村“百村大战”)。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尊重示范村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着力解决群众需求最迫切、反响最强烈的问题。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激发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规划引领。充分考虑生态、发展、景观等因素,高起点、高标准的科学制定示范村建设规划。同时注重与县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产业园区规划、旅游景区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相互衔接。突出我省山地特色,注重城乡差异,依托真山真水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将示范村打造成山林秀美、溪水清澈的具有贵州山地特色的美丽乡村。

(三)注重特色。坚持以人为本、道法自然,要功能配套、贴合需求,不搞大拆大建,善做山和水的文章,保护好溪流、林草、山丘等生态细胞和历史文化名村、民族村寨、传统村落等文化元素,传承好传统文化、耕读文明、田园生活,让人们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按照产业带动、乡村旅游、生态文明、民族特色、农耕体验等不同类型进行重点打造,推出一个个鲜活的有独特魅力的美丽乡村。

(四)加强结合。要注意将示范村与农村危旧房改造结合起来;与扶贫生态移民和地质搬迁结合起来;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与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民族特色村寨保护结合起来;与国家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红线与林业划定的9条生态红线结合起来;与“5个100工程”结合起来。

(五)分层推进。要因地制宜,坚持规划“一盘棋”、建设“分步走”、成效“全覆盖”,确保年内在“两高”沿线、4A级以上旅游景区、示范小城镇、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周边建成一批美丽乡村旅游特色村寨。

三、重点任务

(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依托自然禀赋发展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示范村要依托各自的自然禀赋,因地制宜进行结构调整,通过与100个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区、100个小城镇建设、100个旅游景区建设等项目相结合,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发展的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产业结构,不断增强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实施“一村一品、一乡一特”扶持计划,打造一批特色种养业基地、农副产品加工基地、乡村特色旅游基地和农超对接基地,现代山地高效农业项目要向示范村倾斜。强化经营乡村理念,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旅游经济、商贸经济、劳务经济,推动建设基础设施向经营美丽乡村提升。要大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盘活村集体资源性资产,把示范村优先打造成人均收入超万元、集体经济收入超百万元的“双超村”。“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3个15万元”政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等项目要优先安排在示范村。

(二)以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为抓手,完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美丽乡村“百村大战”要按照“缺什么建什么”的原则,完善示范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满足群众不断提高的基本需求。基础设施建设由过去的“三建、三改、五提高”提升到道路通达、饮水安全、房屋靓丽、用电稳定、通讯通畅、环境整洁、生态良好、村寨美丽的新要求。示范村通村通组道路通达率要达到100%、联户路硬化率达100%;全面普及自来水,农村饮水安全达100%;小康房建设全面铺开,力争消除农危房;进一步提高农村用电标准,供电可靠率达100%;有固定的邮政服务场所,提供邮政、电商寄递服务和综合便民服务;固定电话、宽带进村入户,无线通讯全面覆盖;有能够满足群众日常需求的文化、体育、环境、厕所、照明、绿化、停车等公共基础设施。

(三)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不断提升农民自身素质。示范村要积极探索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通过组建业余文化宣传队、组织群众体育活动、开展廉政教育、文明村镇、诚信农民、星级文明户等方式,使农民的文明素质和乡风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科技特派员等活动,努力提高农民的就业创业能力。有条件的示范村要建立幼儿园、养老院、普及“9+3”义务教育。

(四)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构建山地特色美丽乡村。示范村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制定相应的村规民约,用长效可行的制度保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逐步缩小城乡生活质量方面的差距,建设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绿色生态的让城里人向往的新农村,让农民过上让城里人羡慕、让乡下人自豪的健康新生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里建立美丽乡村“百村大战”联席会议制度,六项行动计划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农委,负责统筹协调全省美丽乡村“百村大战”相关工作。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为责任主体单位,负责整合各级各部门资金投入示范村,保证示范村达到预期效果。要明确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政府主要领导每半年调度一次、分管领导每季度调度一次,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地要积极整合资源,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好项目分配和落实工作,保障美丽乡村“百村大战”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整合。美丽乡村“百村大战”资金投入以县级整合为主,部门为辅,各地要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进行资金整合,统筹利用好中央和省里的相关专项资金,允许县级政府以项目打捆的方式,推动项目整合。省级各部门支持农村基础设施等的增量部分要重点投入示范村,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分配到县,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搭建多渠道融资平台,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积极争取信贷资金投入,积极开展融资,破解资金难题。积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发挥建设主体作用。

(三)加强资金监管。要加强示范村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所有涉农资金要在涉农资金监管网上进行公示。涉及到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下达的资金和批复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建立项目档案,接受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

(四)加强监督指导。要建立一月一调度、一季一协调、一年一考核的工作机制,对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研究协调解决。要将美丽乡村“百村大战”实施情况列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年终对美丽乡村“百村大战”工作进行总体考核验收,并将结果上报省政府。

(五)加大宣传力度。在省电子政务网开设专栏,及时总结经验,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省内主流媒体要及时推介我省美丽乡村“百村大战”中涌现的先进案例和典型,并组织省外主流媒体进行采访报道,形成线上线下、省内省外共同推广的良好局面,为美丽乡村“百村大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2015年美丽乡村“百村大战”示范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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