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授予德江县等5个县贵州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称号的决定(黔农发〔2015〕85号
省农委关于授予德江县等5个县贵州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称号的决定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相关县农牧(畜牧)局:
为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2013年我省选择部分县开展贵州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工作。2015年初,按照《贵州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申报、实施与考核验收办法》(黔农发〔2012〕72号)要求,经过县级自查和省级考核验收,德江县(茶叶)、正安县(茶叶)、玉屏县(食用菌)、紫云县(蔬菜)、金沙县(生猪)等5个县第三批创建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到贵州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要求,省农委决定授予贵州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称号。
希望获得贵州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称号的县珍惜荣誉,进一步加大标准化生产推广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各有关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贵州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监督指导和扶持力度,确保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程度高、产品质量优、品牌效益好。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