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通知(黔农办发〔2015〕185号)
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第五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通知》(农办经〔2015〕11号),农业部将在全国开展第五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以下简称“示范村镇”)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认定标准
示范村镇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村镇主导产业应是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也可以是乡村休闲、文化传承等行业。具体标准:
1、主导产业突出。专业村主导产业收入占全村农业经济总收入60%以上,从事主导产业生产经营活动农户数占专业村农户总数的50%以上。专业乡镇主导产业收入占全镇农业经济总收入30%以上,从事主导产业经营活动农户数占专业乡镇农户总数30%以上。
2、带农致富效果显著。专业村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所在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10%以上,专业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所在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0%以上。
3、品牌影响力大。专业村镇主导产品必须有注册商标,有通过无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获得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省级以上名牌认证的专业村镇优先考虑。
4、组织化水平高。专业村镇建有成立农民合作社,入社农户数占专业村、专业乡镇从业农户数的比重分别为40%以上和30%以上。专业村镇与龙头企业或专业批发市场有效对接。
二、申报数量
围绕当地的特色优势产业,各地推荐2个专业村镇进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
各地要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核认定的程序进行。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村镇进行申报,指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村镇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附件1、2),要图文并茂,择优上报市(州)农委。各市(州)农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择优选取2个专业村镇,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农委。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申报材料直接上报省农委。
此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州)农委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并于2015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省农委,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zscyh@sina.com。
联系人:文斌电话:0851-85280898
附件:1、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内容要求
2、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表
2014年6月1日
(此件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