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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县级兽医体系效能自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5〕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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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为进一步推进兽医体系效能评估工作的开展,根据《农业部2015年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对兽医体系效能(PVS)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委在总结省级兽医体系效能评估工作的经验基础上,决定开展市、县级兽医体系效能自评估试点工作。请各地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评估程序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将自评估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反馈给我委兽医医政药政处。

联系人:兽医医政药政处 谢丽丽

电话(传真):0851-85286055

电子邮箱:gzssyc@sina.com

附件:1.市、县级兽医体系效能自评估工作方案

2.市、县级兽医体系效能自评估程序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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