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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督查的通知(黔农办发〔2015〕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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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经研究,我委定于近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2015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进展情况。

二、督查时间安排

2015年9月下旬至10月底(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另行通知)。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由各市(州)、贵安新区及仁怀市、威宁县组织自查,省农委专项督查组抽查。省农委专项督查组将采取实地查看现场、听取工作汇报和核实相关资料等方式开展督查。

四、督查分组

第一督查组组长:邹学毅成员:陈蕾 徐倩

第二督查组组长:蔡绍华成员:王健 伍瑜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依据省农委关于做好农业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和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开展对照检查。按照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三部分拟写汇报材料。

(二)各市(州)、贵安新区及仁怀市、威宁县自查情况请于10月20日前报送省农业执法总队。

(三)督查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等要求,轻车简从。

联系人:王健,电话:0851-85288344。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