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2014年畜牧项目清理和验收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5〕368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为规范畜牧项目管理,请各地对2013年-2014年省级财政支持建设的畜牧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认真对照省财政厅和省农委相关批复文件,抓好竣工项目验收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和验收的项目为2013年-2014年省级财政支持建设的畜牧项目,主要包括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畜牧产业化项目、香猪产业建设项目、肉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家庭牧场暨标准化示范场项目、能繁母牛繁殖场建设项目、省领导帮扶点畜牧项目等。
二、请各市(州)按项目实施年度、类别(以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批复文件为索引,详见附件)将项目验收情况行文报我委,并同时报送电子表格附表。
三、省级财政投资50万元以下的,由市(州)组织验收,并保存相关验收材料;省级财政投资50万元(含)以上尚未通过省级验收的,由县、市(州)逐级行文报我委申请验收。
四、各市(州)请于2015年11月25日前完成上述工作。
联系人:省农委畜牧业发展处 谢劲松 杨红文
电话:0851-85284977邮箱:gzxmc@sina.com
附件:贵州省2013年-2014年畜牧项目清理表格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