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5〕418号
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办发电〔2015〕70号)。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节日市场平稳运行与社会和谐稳定。委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粮油菜肉蛋奶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供应,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严格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抓好农机、渔业安全生产和机关单位安全管理,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积案,防止发生非法上访和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和廉洁过节。委各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遵守财经纪律,践行节俭过节。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同志、生活困难职工、生病住院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三、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委机关和委属有关单位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障节日期间重大工作任务执行和紧急突发事件处理。委机关值班由委办公室负责安排,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应急用车及值班驾驶员。委属单独办公的各单位自行安排值班,由单位负责人带班。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时交接班,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委值班室电话(传真):85283844
省农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