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单位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黔农办发〔2015〕412号
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近期安全管理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保障正常生产、教学和工作秩序,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等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和委属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一)确保电梯、车辆等安全使用。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对危旧房屋、电梯、车辆、锅炉、消防设施等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不得擅自安装或改变办公场所内电源线路,不得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下班后要关闭室内电源。发现电器设备或线路故障,要立即检查处理、消除隐患。
(三)抓好危化品管理。严禁不按规定储存、处理各类危化品或放而不管,严禁私自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发现办公场所有异味或不明气体烟雾,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四)加强日常治安防范。抓好机关单位防火、防盗、防泄密工作,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妥善保管重要文件和贵重物品,做到人走门关窗闭。涉密文件按相关保密制度管理,单位现金按财务制度管理,个人财物自行妥善保管。
(五)加强门卫管理和节假日值班。严格门卫值班和来人来访登记等制度。节假日、防汛抗旱期间、重大会议活动等时段,实行应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遵守纪律、坚守岗位,做好值班登记,严格交接班制度,不得漏岗和擅自调班。如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妥善处置。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相关工作经办人员,加强日常安全检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努力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机关单位安全。委办公室将会同机关服务中心对委本部办公楼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进行整改,相关情况予以通报。委本部以外的相关单位日常安全管理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委各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如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或疏忽大意,造成房屋垮塌、危化品爆炸、电梯事故、用电事故、火灾等安全事故,导致国家财物损毁、人身财产损害、重要文件丢失或其他损失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省农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