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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贵州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和应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黔农办发〔2016〕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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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现将贵州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贵州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和应用管理办法(修订)》(黔打假发〔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修订》规定要求将相关信息与农业执法信息月、季度报表一并报送省农业执法总队

联系人:王健电话:0851-85288344

附件:贵州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和应用管理办法(修订

2016218

(此件对外公开)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室 2016年2月2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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