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前期相关工作的通知(黔农委函〔2016〕95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根据农业部7月1日上午召开的全国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及《农业部关于在全国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6〕40号)要求,省农委成立了以袁家榆主任为组长、徐天才副主任、省纪委派驻省农委纪检组长杨樱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的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财务处,目前正在抓紧编制省级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省农业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市(州)应根据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中要体现贵州省三年铸廉行动计划、贵州省民生监督工作,以及对下辖县(市、区)和下属单位进行督查、巡查等相关内容。仁怀市专项整治工作由遵义市负责,威宁县专项整治工作由毕节市负责。
请各市(州)务必于2016年7月20日前将本地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实施方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报送省农委。
联系人:刘安凯 电话:0851-85281035
邮箱:228504940@qq.com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