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两节一会”期间家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和监测的通知(黔农办发〔2016〕278号 )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2016年G20峰会和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确保“两节一会”期间全省家禽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委决定开展专项检查和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两节一会”期间家禽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和多发时期。各地要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家禽产品质量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加大养殖场用药用料等薄弱环节监管力度,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确保“两节一会”期间家禽产品质量安全。
二、周密安排,开展全面检查
要对辖区内养殖场(户)、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违禁药品、直接使用兽药原料药等违法违规行为。除农业部批准允许添加到饲料中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外,任何其他兽药产品一律不得添加到饲料中使用。
三、风险排查,开展专项监测
主要监测鸡蛋、鸡肉等家禽产品质量。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负责本辖区内鸡蛋、鸡肉的抽样、检测(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由原辖区负责)工作。具体任务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鸡蛋每个样品不少于30枚,鸡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500g,每个样品需平均分成3份,1份留被抽样单位,并按要求储存,另2份送检测机构。鸡蛋样品抽样方法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1897-2010)规定执行,并填写《兽药残留监测抽样单》。监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限、残留限量和判定依据详见附件2。
各地监测期间如发现阳性样品,请将备份样品及时送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进行确认检测。
四、其他
各地要高度重视“两节一会”期间家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和监测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务必按时完成专项检查和监测工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当地农业执法部门应立案查处。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本次专项检查和监测情况报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兽医医政药政处)和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金晓峰 85967420
谢丽丽 85280244
蔡兴洪 85285157
附件:1、2016年“两节一会”期间家禽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监测任务安排表
2、2016年“两节一会”期间家禽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监测项目表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