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市、县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考核工作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6〕293号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兽医实验室管理,提高检测诊断能力和水平,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13号)文件要求,省农委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市、县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对范围
全省9个市(州)、威宁县和31个县(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名单见附件)。
二、比对时间
2016年9月下旬。
三、比对内容
(一)市(州)级比对项目
1、禽流感病毒HA亚型鉴别检测;
2、口蹄疫病毒检测;
3、布病试管凝集试验。
(二)县(市、区)级比对项目
1、H5亚型禽流感抗体HA\HI;
2、布病试管凝集试验;
3、O型口蹄疫抗体检测。
四、组织方式
比对考核工作由省农委统一组织,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市、县两级比对考核组织和实施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直管县兽医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职责,切实做好比对考核工作。
(二)参加比对考核的单位应在各自的实验室独立完成比对考核工作,保证结果真实。
(三)各地应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实验材料运输、使用环节的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四)2016年市、县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考核工作方案由省中心另行发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农委动物防疫检疫处:岳 筠0851—85287855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刘霞0851—84842655
附件:2016年市、县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考核名单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