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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市、县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07日 12:40  字体: 访问量:659次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黔农办发〔2016〕293号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进一步加强我省兽医实验室管理,提高检测诊断能力和水平,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13)文件要求,省农委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市、县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对范围
全省9个市(州)、威宁县31个县(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名单见附件)。

二、比对时间

20169月下旬。

三、比对内容

(一)市(州)级比对项目

1、禽流感病毒HA亚型鉴别检测;

2、口蹄疫病毒检测;

3、布病试管凝集试验

(二)县(市、区)级比对项目

1、H5亚型禽流感抗体HA\HI

2、布病试管凝集试验;

3、O型口蹄疫抗体检测

四、组织方式

比对考核工作由省农委统一组织,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市、县级比对考核组织实施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直管县兽医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职责,切实做好比对考核工作。

(二)参加比对考核单位应在各自的实验室独立完成比对考核工作,保证结果真实

)各地应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实验材料运输、使用环节的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2016年市、县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考核工作方案由省中心另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农委动物防疫检疫处 0851—85287855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0851—84842655

附件2016年市、县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考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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