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委关于下达2016年全省农技推广补助经费的通知(黔财农[2016]172号)
各市(州)财政局、农委,相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大农业适用技术推广和培训,促进我省农业生产的科学技术进步,经研究,现将2016年全省农技推广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请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省财政厅国库处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省直管县资金调度由市(州)据此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发本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补助经费的主要用途
(一)农业新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
为进一步加大农业适用技术推广,促进我省农业生产的科学技术进步,2016年在全省开展春季农业生产现场会示范点、地方特色优质糯小米品种提纯复壮选育与示范、马铃薯种植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桑树栽培治理试验研究、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等四项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试验示范所需种子、地膜、肥料、简易仪器购置等物资补贴,进行观察记载、室内考种、资料整理、验收总结等开支的补助以及租地所需补助。
(二)全省重点农技推广项目
2016年,我省将超级稻绿色增产增效示范、旱地绿色高效示范、特色杂粮试验研究、甘蔗高产栽培技术、优质蚕品种推广、优质油菜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和花生高产栽培技术等七项农业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列为全省重点推广技术。补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所需的良种、农膜、化肥、农药和简易仪器设备购置,编印技术资料、开展技术培训、室内考种、化验分析、资料整理、验收总结等方面。
(三)土肥重点技术试验示范项目
为深入推进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土肥重点技术试验示范项目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土肥水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省、市州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及土肥水关键技术研究等方面工作。通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增施有机肥,推广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试验示范,探索化肥减量增效技术路径、推广模式和运行机制,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
(四)果蔬重点技术试验示范项目
为进一步搞好果蔬工作,推动农业技术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我省将名优蔬菜、水果品种引种选育、特色辣椒生产技术、反季节蔬菜生产技术、精品水果配套生产技术列为2016年农业技术推广重点项目,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在开展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等方面。
(五)农机推广技术培训项目
为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大力推广普及农机化新机具和新技术,提高我省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业务综合素质和农民技能水平,我省实施农机推广技术培训项目,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培训工作。
二、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各市(州)及相关县(市、区)财政、农业部门要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各实施单位要严格资金管理,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要求,由县整合统筹安排使用,整合方案报省农委备案。
(二)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有关单位精心实施全省农技推广项目。各承担单位要根据省农委制定的技术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及时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实行专人负责,强化措施落实,严格技术规范,抓好示范及培训,着力提高技术到位率,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三)及时完成项目总结
项目完成后,各实施单位要将项目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所属市(州)财政局、农委,再由各市(州)农委汇总后上报省财政厅(农业处)、省农委(财务处),同时根据业务归属将汇报材料于2016年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省农委财务处及相关业务处(站)。
附件:2016年全省农技推广补助经费安排情况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