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请、市(州)审核推荐、省农委审查,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等19个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等程序,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完成了第一至第七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和第八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评审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无争议者,将正式公布。如有异议,请提出书面意见(写明单位、姓名、联系地址、电话)送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农经处GYQMANDlt;站GYQMANDgt;0851-85284217)。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