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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兽医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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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委、畜牧(兽医)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2017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抓好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工作,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兽医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6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本通知精神并结合黔农办发〔2016400号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兽医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兽医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