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生猪、种公羊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16〕174号)
关于做好2016年生猪、种公羊良种补贴
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项目县(区)农业(农牧)局:
省财政厅、省农委以黔农财〔2016〕210号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禽良种补贴)1683万元,其中省畜禽遗传资源管理站实施肉牛、奶水牛冻精补贴233万元,思南县、湄潭县、松桃县、碧江区、汇川区、绥阳县6个县(区)实施生猪良种补贴资金1000万元,晴隆县、习水县、务川县3县实施种公羊良种补贴资金450万元。
根据农业部有关文件精神,经商省财政厅同意,从2016年起,生猪良种补贴标准由“每份精液补贴10元”调整为“每份精液补贴20元”,种公羊良种补贴标准由“每只种公羊补贴800元”调整为“每只种公羊补贴1500元”。往年补贴任务没有完成的项目单位,结转资金可按新补贴标准尽快使用完毕。
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由县整合统筹安排使用,整合方案报省农委备案。非贫困县按项目补贴任务,必须确保按时完成(详见附表)。
各项目县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与监督,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技术培训和检查指导,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定期上报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联系人:龚俞
电话:0851-85285529
附件:贵州省2016年生猪良补项目任务表(非贫困县).doc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