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切实做好洪涝灾害期间及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于切实做好洪涝灾害期间及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畜牧)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前,我省已进入汛期,洪涝灾害多发、频发,为切实做好洪涝灾害期间及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降低人畜共患病发生风险,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农业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强化免疫监测和补免工作当前,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已结束,各地要及时组织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和排查工作对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新补栏畜禽和漏免畜禽及时补免,构筑坚固的免疫屏障。

强化疫情监测和排查工作各地要定期组织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排查工作,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密集区和水网地区等重点区域监测排查力度,特别要加强灾后人畜共患病和寄生虫病的监测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快速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无害化处理和监督执法。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灾后巡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因灾死亡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将处理情况按程序上报。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严禁收购、加工、运输及经营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指导养殖场(户)加强对圈舍、饲喂工具和周边环境的消毒灭源工作,确保灾后无大疫。

强化应急准备和督促检查。各地强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队伍培训。发生洪涝灾害的地方要及时启动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疫情发生后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派出技术骨干深入防控一线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关于切实做好洪涝灾害期间及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doc




201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