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洪涝灾害期间及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洪涝灾害期间及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当前,我省已进入汛期,洪涝灾害多发、频发,为切实做好洪涝灾害期间及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降低人畜共患病发生风险,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农业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免疫监测和补免工作。当前,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已结束,各地要及时组织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和排查工作,对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新补栏畜禽和漏免畜禽及时补免,构筑坚固的免疫屏障。
二、强化疫情监测和排查工作。各地要定期组织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排查工作,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密集区和水网地区等重点区域的监测排查力度,特别要加强灾后人畜共患病和寄生虫病的监测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快速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无害化处理和监督执法。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灾后巡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因灾死亡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将处理情况按程序上报。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严禁收购、加工、运输及经营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指导养殖场(户)加强对圈舍、饲喂工具和周边环境的消毒灭源工作,确保灾后无大疫。
四、强化应急准备和督促检查。各地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队伍培训。发生洪涝灾害的地方要及时启动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疫情发生后能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要派出技术骨干深入防控一线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