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贵州省粮油作物绿色增产增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黔农办发[2017]152号)
相关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
报来2017年贵州省粮油作物绿色增产增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各地所报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方案是项目实施、检查、验收、评估的主要依据,根据批复意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并将完善后的实施方案报送市(州)农委(农技站)备案,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完成计划任务。
二、项目实施结束后,实施单位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并报送总结材料到市(州)农委,市(州)农委审定汇总后于2017年11月25日前报送省农委(省农推总站)。
三、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肃处理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省级在项目督查过程中发现此类问题,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收回资金、调减其他相关资金安排等,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章洁琼,联系电话:0851-85864626。
附件:1、2017年贵州省粮油作物绿色增产增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批复意见
2、贵州省粮油作物绿色增产增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标牌样式
附件下载:附件.pdf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