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业走出去企业统计的通知
黔农函〔2018〕82号
关于开展农业走出去企业统计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威宁县、仁怀市农牧局:
为确保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我省企业对外农业投资合作情况,为主管部门和境外涉农企业提供优质信息服务,加快推进农业“走出去”工作并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提升我省农业对外合作水平。现就开展农业走出去企业统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统计对象
信息统计对象是指在我省注册的农业企业,该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设立或购买涉农企业,控制或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二、信息统计内容
包含企业境内基本情况;境外基本情况;耕地、草地、水域面积;农资使用情况和农业产出情况等五个方面内容,具体详见《企业对外投资合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各单位填写时请严格按照表格中规定格式填写,并注意数值单位。
三、相关要求
各地要必须高度重视农业走出去统计工作,认真组织信息报送,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统计及联络工作,并按季度进行统计,即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25日前报送信息统计表。如有新增境外农业投资企业的,需填报附件2。
联系人:张嵩松
联系电话:0851-85288454
邮 箱:gznwwjzx@163.com
附件:1. 企业对外投资合作情况统计表
2. 企业对外投资合作情况统计表(增资)
2018 年4月23日
农业对外合作统计表.xls企业对外投资合作情况统计表(增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