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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18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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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18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8〕69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当前,春耕备耕和春季田管工作已陆续开展,为引导农民群众科学购买、合理使用农资产品,深化农资监管服务,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农办质〔2018〕14号)精神,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18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宣传周活动自即日起至6月下旬期间举行,贵州省“2018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定于5月16日在安顺普定县举办。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活动时间。

二、活动主题

  放心农资进万村千乡  质量兴农保消费安全

   三、活动目的

    围绕主题,以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服务指导,把安全优质农资产品和技术服务送到乡村。帮助农民群众树立正确消费观,指导农民群众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整顿我省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活动内容

(一)认真组织现场咨询。组织执法监管、农业科研、技术推广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和技术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展览展示等活动,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辨识假劣农资,科学规范使用种子、肥料、农药,拒绝购买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劣质地膜。组织相关执法机构深入乡村,面对面受理投诉举报,提供依法维权法律咨询。

(二)积极发展培训指导。通过田间课堂、现场教学等形式,对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民群众开展培训,推广科学规范使用农资、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和建立投入品使用记录等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农业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种养技术。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两微一端、报刊、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宣传强农富农政策、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及工作部署,全面普及农资法律法规和打假维权知识。各地农业部门可在农资交易市场和经营门店、农产品生产基地及人流量大的地方,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单、悬挂标语、播放短视频、扫码关注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

(四)拓宽放心农资主渠道借助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推介诚实守信、产品质量过硬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社和农资社会化服务机构,推广展示农资规范化经营、连锁经营、直销直供等新业态新模式,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主渠道,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农资社会化服务。对参加2018年贵州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发放参加活动的荣誉证书。

(五)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在主流媒体公布2017年至2018年4月份农业部门查处的假劣农资典型案件,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震慑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有条件的地方,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会同环保、质监等部门开展罚没假劣农资集中销毁活动,震慑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

各地上报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各市(州)农业部门于5月10日前遴选上报农药、种子、肥料、兽药、饲料、农机各一件以上的典型案件,填写附件1。省农委将审核公布2017年至2018年4月全省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并在有关媒体公布。

 五、有关要求

  各地要把宣传周活动作为农资打假保春耕和为民服务的重要举措之一,精心策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为农民群众提供指导服务,确保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请于7月9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总结、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相关图片视频资料(举办现场咨询、培训活动、查处案件、农资销毁等活动的图片10张和2分钟的执法活动视频)报我委。

联系人:孙 慧,电话(传真):0851—85281193

电子邮箱:1109014570@qq.com 


附件1:贵州省农资打假典型案件信息统计表.doc

附件2:“2018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doc



                             2018年4月24日